知罪、承認過錯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。因犯錯而懊悔其實是人的本性之一,是對與錯、是非黑白的基本認定。這應該不是甚麼大道理,而是人人應知、應懂、應實行的事。為何基督教會向人傳講認罪悔改倒遇上不少的困難?
一般人終生營營役役,中規中矩地生活,無大善舉亦無巨惡,也有人為家為國不甘後人,勞勞碌碌,只求吃穿不愁、日子越過越好。他們從來沒有想過需要「救恩」,也不需要「救世主」。故此,一旦接觸教會,一點信主的動力都沒有,直覺上只感到信徒都是良善之輩。 「我向來活得不錯,為甚麼要逼我認罪、要『清算』我?」
他們以為福音是對「罪人」說教的,就是那些無法無天、無情無義、偷訛拐騙、不務正業的人,他們才需要福音;再不是那些孤寡寂寞、貧苦無依、身心傷痛,他們也需要福音-- 福音也許能導人向善,帶他們離開黑暗。但一個普普通通的小市民,比上不足比下有餘,談不上甚麼宏圖大志,日子還是過得不差。反正心無大志,每天三餐一宿,逛街買買衣服鞋子,有限的花費也在自己能力範圍內。所以,有人說行動電話的市場巨大,就是一般人花不起錢買房買車,衣服鞋子多買也沒地方放,但一千幾百塊的手機,倒是可以一年一換啊,起碼可以嚐到追上潮流過過癮!
一旦人們對「福音」整個觀念弄歪了,人只會認為福音是那些有需要的人-- 就是對外在生活有所欠缺的人才需要的,以為透過福音能達致外在物質生活 (physical life) 的豐盛滿足。
新約聖經一直是關乎屬靈的生命 (spiritual life)。你渴想得到豐盛的屬靈生命嗎?
孫雷
注:下圖為 《豐盛人生第一講:豐盛的人生》 的圖解筆記 (visual note),讓你能以視覺的方式,吸收這章的精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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